為維護膠印版材行業整體利益與長遠健康發展,遏制惡性競爭、低價傾銷等“內卷”行為,構建公平競爭、創新協作、綠色智能可持續的市場環境,提升中國膠印版材產業的全球競爭力,我國膠印版材行業的生產、經營及行業相關單位,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結合行業實際,共同制定并鄭重承諾遵守本自律公約。

全體締約單位一致認為,“內卷”式惡性競爭正損害行業根基,唯有恪守商業道德、聚焦價值創造、承擔社會責任,方能實現行業的高質量發展與全體參與者的共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宗旨

本公約旨在建立行業反內卷自律規范,引導成員單位產業報國、守法經營、公平競爭、協同創新,共同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推動產品升級、質量提升與綠色轉型,保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二條 基本原則

1.合法合規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2.公平競爭原則:尊重市場規則,反對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場秩序。

3.誠信守約原則:恪守商業道德,履行合同約定,杜絕欺詐行為,樹立行業良好信譽。

4.合作共贏原則:鼓勵在技術研發、標準制定、市場規范等非競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挑戰,提升行業整體價值。

5.可持續發展原則:積極踐行綠色制造,推動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承擔對環境與社會的責任。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公約適用于所有自愿加入并簽署本公約的膠印版材相關生產企業、主要經銷商及關聯單位(以下簡稱“締約單位”)。

第二章 自律承諾條款

第四條 質量與標準承諾

1.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或自行公開聲明的產品質量標準,確保出廠產品合格,不生產、不銷售假冒偽劣及不合格產品。

2.不故意降低原材料等級、簡化生產工藝以犧牲產品質量為代價進行低價競爭。

3.鼓勵制定并執行高于行業通用標準的團體標準,推動行業質量進步。

第五條 競爭行為承諾

1.堅決反對以低于行業合理成本價的價格進行傾銷,擾亂市場秩序。倡導以產品性能、技術服務、品牌價值為核心進行競爭。

2.不得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3.不得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

4.禁止任何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壟斷協議(如固定價格、分割市場等)。本公約的任何內容不得被解釋為允許或鼓勵締約單位就價格、產量、客戶等敏感信息進行溝通或達成默契。

第六條 環保與安全承諾

1.遵守環保法規,加大環保投入,確保廢水、廢氣、固廢達標排放;持續降低單位產品能耗、物耗。

2.公開披露主要環保指標改進目標,并接受行業與社會監督。

3.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維護員工職業健康與安全。

第七條 創新與知識產權承諾

1.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侵犯他人的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合法權益。

2.鼓勵自主創新,加大研發投入。反對惡意抄襲、模仿他人核心技術。

3.倡導在基礎研究、共性技術、行業標準等領域進行開放合作。

第八條 市場與客戶承諾

1.提供真實、準確的產品信息與宣傳資料,不進行誤導性、夸大性宣傳。

2.履行合同責任,保障客戶合法權益,提供優質的售前、售中與售后服務。

3.建立健全客戶投訴反饋機制,妥善解決商業糾紛。

第三章 執行與監督機制

第九條 組織機構

本公約的執行、協調與監督工作,由“膠印版材行業反內卷工作聯絡組”(以下簡稱“反內卷聯絡組”)辦公室具體負責。

第十條 承諾簽署與公開

各締約單位應簽署書面承諾書,本公約及簽署名單可通過行業網站、媒體等適當渠道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第十一條 信息共享邊界

反內卷聯絡組可組織共享宏觀行業信息,如: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分析、環保政策解讀、原材料市場宏觀波動情況、國際貿易環境動態等。嚴格禁止以任何形式交流、溝通涉及具體產品的價格、成本、產量、銷量、客戶名單、投標計劃等敏感商業信息。

第十二條 舉報與核查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締約單位涉嫌違反本公約的行為,可向反內卷聯絡組實名或匿名舉報。反內卷聯絡組辦公室應初步核實,同時對于涉及可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建議舉報方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同時舉報。

第十三條 評議與處理

反內卷聯絡組辦公室可組織獨立評議小組對涉嫌違約行為進行調查評議。根據違約情節輕重,可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1.提醒告誡:對情節輕微的,進行口頭或書面提醒。

2.行業內通報:對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在締約單位范圍內進行通報。

3.公開譴責:對情節嚴重、拒不糾正的,經三分之二以上締約單位同意,可向社會公布其違約事實。

4.勸退處理:對嚴重損害行業利益、違反法律法規的,由聯絡組成員大會決議,取消其締約單位資格;并建議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據此取消會員資格以及中國印刷及設備器材工業協會主辦專業展會、科學技術獎、中華印制大獎等的參展參評資格。

5.據實通過行業協會向政府主管部門反饋查處,維護行業正常運營秩序。

所有處理過程應遵循公正、客觀的原則,保障當事單位的申辯權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公約修訂

本公約的修訂,須經聯絡組成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締約單位代表同意。

第十五條 解釋權

本公約的解釋權歸反內卷聯絡組辦公室。

第十六條 生效

本公約自首次締約單位大會審議通過并簽署之日起生效。

全體締約單位鄭重承諾,將共同信守以上公約條款,為我國膠印版材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和光明未來而協同努力!

首批締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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